§1 變心退/換(Change of Mind)
- 自購買日起 30 天內,您可因個人因素申請退貨或換貨(需經本品牌批准)。
- 商品須符合:
- 未使用、未拆封、未施作/未洗滌;
- 原包裝完整、標籤/封條(如有)未移除,商品可再次銷售;
- 所有配件、說明書、贈品(如有)一併退回。
- 以下情形不適用(除非商品本身有瑕疵):
- 客製/改裝商品;
- 違反說明或不當使用造成之損壞;
- 個人衛生相關商品、消耗品、樣品、禮品卡等。
- 變心退貨之退回運費與任何安裝費由買方負擔;原始運費不予退還。